岳麓書院先賢語錄一百則(五十八)
編者按
惟楚有材,于斯為盛。
岳麓書院千年的發(fā)展歷程中,先賢們從未停止過“成就人才,傳道濟民”的腳步,他們對于真理的追求、對于后輩的期冀、對于中華文化的熱愛濃縮在了一段段“金玉良言”中。
“岳麓書院先賢語錄一百則”欄目,為大家展示岳麓書院先賢們在求知育人過程中的智慧,以期援古益今,嘉惠后學(xué)。



今天推出魏源篇第四則:
五十八
君子以細行律身①,不以細行取人②。
——魏源《默觚》

譯文
君子從小事上嚴(yán)格要求自己,但不以小事來評判他人。
注釋
①細行:小事、小節(jié)。律身:約束自己。
②取人:衡量、評判他人。
現(xiàn)代闡釋
“嚴(yán)于律己,寬以待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美德。魏源所謂“以細行律身,不以細行取人”即是這種美德的具體體現(xiàn)。
“細行”是指微小的、不顯著的言行。《尚書·旅獒》云:“不矜細行,終累大德。”意為如果不在日常細微的言行舉止方面注意修養(yǎng),終將從總體上導(dǎo)致德行敗壞。《易傳·系辭》說:“小人以小善為無益而弗為也,以小惡為無傷而弗去也,故惡積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小善不為,小惡不去,小事不節(jié)不注意,最終容易發(fā)展為大罪惡。《易傳·文言》又說:“積善之家,必有余慶;積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由辯之不早辯也。”善惡是會積累的,積累之后會帶來善惡兩種截然不同的后果,即“余慶”和“余殃”。所以,為了避免惡果,得到善果,就要在平時的“細行”上下工夫。越是平常,越要做到慎初、慎獨、慎微。一方面,這是因為小問題、小過失如不約束改正,最終一定會積累成大惡大罪;另一方面,一個人在細行上所暴露的過失常常與其修身方面的大問題有著深刻的關(guān)聯(lián),最能體現(xiàn)他身上不易察覺而又最真實的偏失、偏蔽之所在,所以不能在這方面輕忽小視。
從對待他人的角度來講,魏源認為不能“以細行取人”。孔子說:“躬自厚而薄責(zé)于人。”“君子求諸己,小人求諸人。”(《論語·衛(wèi)靈公》)意思是一個人要多從自身找原因,不要苛求于人。也就是要“嚴(yán)己寬人”。上文主要談到“嚴(yán)己”的意義,這里講“寬人”。為何對他人要講“寬容”?首先,寬容是一個人宅心仁厚而有德的表現(xiàn),其次,道德從根本上來講在于自身的自覺,而不在于監(jiān)督。所以,他人在日常行為上的表現(xiàn)及其后果終究要由他自己反省和改進。這也是孔子所謂“為仁由己”(《論語·顏淵》)的意思。
現(xiàn)實生活中,人們往往對自己太寬容,對他人太嚴(yán)格,總是先強調(diào)別人的過錯而不反思自身,長此以往,不僅個人難以進步和成長,在人際交往方面也會面臨許多困難。若是意識到問題之所在,能以責(zé)人之心責(zé)己,以恕己之心恕人,做到嚴(yán)已寬人,則不但能提高自己的道德修養(yǎng),也能建立起良好的人際關(guān)系。

策劃 | 陳義紅 陳宇翔
主編 | 陳仁仁
監(jiān)制 | 謝 豐 郭少濱 胡劍波
編輯 | 劉玉琴
審核 | 譚 鼎 董興陽
